我(女方)离婚快三年了,协议书上写:“孩子的监护权归男方,但男方无抚养能力由女方代为抚养。 ”这么长时间来孩子一直跟着我,而且孩子各方面都挺优秀的。 现在我想要孩子未成年期间的抚养权,因为孩子跟着我对他成长最有利。 请问怎么办? 律师已给我答复,到当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我想问如果男方不同意,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因为男方曾经未经我知情强性带走孩子,只告诉我要由他来抚养孩子了,但过了一个多星期各方面不允许,孩子也不同意,所以孩子还是回到我身边,孩子和我感情非常深!而且现在孩子对父亲有了隔阂和戒备心理,现在孩子已经九周了。)
您好! 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一般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孩子归谁抚养。
2011-05-04 15: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