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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咨询者 : fa224084 - 广西     时间 : 2011-05-04 16:00:45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车主,使用者是我哥,我哥又把车借给他的朋友开,他的朋友当场四盲,车上一人重伤,对方大车没有事,我会负什么责任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向鹏   [上海]    13916958923

您好!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1-05-04 16:04:0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交通事故的责任应该由实际驾驶人承担,应该由你哥哥的朋友承担责任,你和你哥哥均无需承担责任。

2011-05-04 16:07:51

彭小林   [广东]    15915355601

驾驶者没有经济能力偿还的话,车主是要负补偿责任的。

2011-05-04 16:41:10

闫婷婷   [山西]    15834022614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该条讲的是 自己的机动车借出去后给别人造成损失后,对于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要怎么承担的问题。 在这起事故中,应该是对方的大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大车的司机或者车主进赔偿。无论本次事故责任怎么区分,你对于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不需要进行赔偿。

2011-05-04 17:58:02

潘学平   [广西]    13737216352

要看你是否有过错了。

2011-05-06 13: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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