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干预,夫妻已经不能一起生活,男方是倒插门,得不到应有的权利,总是受气受委屈;工资卡一直在妻子那边取用,自己又很少的零花钱;定亲、结婚等彩礼一直是在女方手里,约有二万左右;现有一女儿1.5岁,谁抚养更好;买过一辆车,都是男方借男方父母、叔叔的钱,没有借条但女方知道,该如何确定财产及债务问题?烦请一一解答,在此万分感谢!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婚后双方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彩礼,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依照你的陈述,返还彩礼的请求得不到支持。 4、婚姻存续期间借钱为家庭购买了一辆车,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要有证据,没有借条最好有证人证言。
2011-05-04 19: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