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一年,老公常年在外地工作,我跟公婆住一起,我2010年5月3号结婚到10月份,公婆就去湖南株洲婆姐家到现在,没管过我,老公从过年2月份回来一个多月就走了,走了一个多月没给过我一个分钱生活费,现在电话也不打,我申请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孩子怎么分?
离婚赔偿需要一方有重大过错,对于你这种情况想请求赔偿很难得到支持。孩子才两个多月,一般判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
2011-05-04 20:15:39
可以要求离婚,孩子归你抚养
2011-05-05 06:55:24
无赔偿。孩子可能给你。如需帮助电联
2011-05-05 17: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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