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亲戚投资加盟了一家全国连锁有限公司,他是出资人,但股东名字是他弟弟的名字,现在他想把股东名字换成他妹妹的名字,总公司的回复是受让人(他妹妹)本人银行帐户必须有300万存款,当时入股加盟时才一共出资了150万,请问这样合理吗?
如果你这个亲戚成立的是个法人单位,则按法人的组织章程办理即可;但如果不是法人单位,就有可能是合作制组织,就要看与所谓的“总公司”的合作协议是如何规定的了。
2011-05-04 22:00:47
不合理。
2011-05-05 10:27:20
建议协商处理
2011-05-06 17: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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