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平洋保险。车和自行车撞,骑自行车的轻伤,医药费7000,应该是在交强险范围内,请问保险公司能以部分药品不在医保范围为理由只赔付部分医药费吗?另外,住院9天,医院又开了2个月的病假,交警事故处理部门说必须按2个月零9天赔付误工费,但保险公司只肯赔付40天的,请问保险公司这么做有根据吗?谢谢!!
保险公司的做法没有依据,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011-05-05 09:39:50
您好! 保险公司做法无依据,交强险范围内应该足额赔偿。
2011-05-05 1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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