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家小区所属的区域,政府在一年半前 经过拍卖将此区域拍给了一个开发商。 现在开发商跟我父母谈拆迁的赔偿问题 因为给的赔偿金跟我们的期望值差的太多 我父母不同意拆迁。 开发商就吓唬我父母说,如果再拖时间的话 过一段时间这个区域有可能被政府再次收回做公共绿地 到时候我们住户的赔偿款就很低了 我想问一下 政府有权利把已经拍卖的地 一两年内又收回去吗 什么情况下政府可以收回去?
买卖行为是依法成立的,政府也属于民事合同的主体,应该依法履行合同,在任何情况下政府均无权也不会收回土地的,放心吧。
2011-05-05 10:22:23
万事皆有可能。但无论征收目的为何,均应补偿,并且应按决定征收的时点补偿。时点不一样,补偿额也不会一样,并不一定代表比现在少。
2011-05-05 10:27:09
政府不会因为开发商没有跟拆迁户达成拆迁协议而收回土地。政府收回土地,有时会因为规划上的改变而收回土地,收回土地还要赔偿开发商的损失;有时会因为开发商违反房地产开发的法律法规而收回土地,比如屯地时间超过一定年限。
2011-05-05 10: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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