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天兴达中介在六里桥南附近合租主卧,房租1050,合同一年,2011年7月15日到期,但是中介黄了,2011年5月就要收房,但是房租和押金都不给退,说是再重新给我们租房,但是地点要比现在远,我不想继续租了,有什么办法吗
您好: 租赁合同是你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已经生效, 并且正在实际履行之中。合同没有到期,出租方提前收回房屋是违约行为,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合同期满。 中介方只是介绍你们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他的存在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和继续履行问题。 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同等条件下你享有优先承租权。 供您参考!
2011-05-05 13: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