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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介提前收房?

咨询者 : fa224587 - 北京     时间 : 2011-05-05 12:25:23    状态 : 已解决



我通过中天兴达中介在六里桥南附近合租主卧,房租1050,合同一年,2011年7月15日到期,但是中介黄了,2011年5月就要收房,但是房租和押金都不给退,说是再重新给我们租房,但是地点要比现在远,我不想继续租了,有什么办法吗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中介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到中介的主管部门即建委投诉解决,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退还押金和房租。

2011-05-05 12:38:04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新   [北京]    13371603381

可以要求和中介解除合同,退还剩余房租和押金,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电话咨询:13381398481

2011-05-05 12:34:06

李广阳   [吉林]    13009051921

您好: 租赁合同是你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已经生效, 并且正在实际履行之中。合同没有到期,出租方提前收回房屋是违约行为,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合同期满。 中介方只是介绍你们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他的存在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和继续履行问题。 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以续签,同等条件下你享有优先承租权。 供您参考!

2011-05-05 13: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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