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下买房的事。我户口是抚州市,在南昌没有纳税和社保证明,2011年4月24日在中环地产中介签了一份买房合同,合同上注明了由我出一千元给中环地产代办一年纳税证明,我于4月25日给了中环地产代办的人员一千元,并由其个人出据了收条。两日之后中环地产告知一千元办不到纳税证明,要求再交五千才可以办到,并要先交钱,口头保证可办到,我不同意,提出不买房,要求退还两万元定金及一千元代办费,中环地产表示我方未提供齐全的购房资料,属我方违约,两万定金不能退,现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我能退到两万定金吗?中介单位明知我方不附合购房条件还违规操作,是否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谢谢
你带上材料到我办公室来趟。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邮箱:zsb890604@126.com
2011-05-05 2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