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在花都北兴街的一个私人厂里工作近1年了,现在本人要辞职,老板说进厂收的风险金不给我。那是每个月都扣下100块的钱。当初说好如果是按正常手续离职的话就有得给回我。但现在他们又反悔了。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我的钱呢?
老板的行为属于变相非法扣留、拖欠劳动报酬,侵犯了您获得合法劳动报酬的权益 您可以采取与老板协商、向劳动局投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要求其返还,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011-05-05 20:57:09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011-05-05 21: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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