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你们好!我是甘肃移动的手机用户,由于甘肃移动网上营业厅不用服务密码就能办理各种移动业务使我个人资料、通信隐私得以泄露,使我的名誉权受到侵犯,给我的家庭生活带来极大的伤害,使我精神受到不可估量的损失。 甘肃移动网上营业厅不经过服务密码对手机提供随机密码就是业务上的漏洞,客户的移动电话号码与密码存在唯一对应关系,个人服务密码是识别用户身份的唯一标志。随机密码不能起到识别用户身份的作用,只能是说明(很有可能是他人)用此手机登陆查询。甘肃移动网上营业厅没有履行身份审核的职责,是对客户通信隐私的不负责任。 为此我与甘肃移动进行多次交涉,要求其承担相关责任,为我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失、误工费用作出赔偿,并立即更改这一业务。 可是10086说我要求精神损失的相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让我提供此方面的法律依据。 我不知像这种情况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各位律师能给我提供一下吗?本人不胜感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