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妈20年前去世,爸6年前去世,爸妈去世前,我家房产证写的是;房主是爸共有人是妈。现在房屋要拆迁了,两个哥哥拿出房证要分房产了,我才知道他们在我不知情时把产权变更了,房主还是爸但共有人成了俩哥哥,我与他们理论,他们说我只能分爸的份额的三分之一,妈的份额没我的。理由是已超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不受法律保护,请问律师是这吗?他们是2000年变更的房证父母没遗瞩不让我继承,我没放弃继承权。我能通过法律撤销他的房证,要回我的份额?我咋办?哪位律师帮我维权
你的两个哥哥的行为侵犯了你的物权,你有权起诉要求撤销他们办理的房产证,返还属于你的财产份额,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2011-05-07 19: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