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与前夫协议离婚,女儿由他抚养,费用自理,我可以探视。但是离婚后他以孩子小不认识我为由拒绝我看孩子,并且把孩子交给他亲戚抚养,我问他他说是孩子小亲戚只是照顾,他拿钱。去年他再婚,又生一女,我女儿现在3岁4个月,他把户口转到了亲戚名下,关系写的是侄女关系,我女儿一直在亲戚家生活,我还弄到了亲戚的录音,她亲口承认她养了两年,孩子跟她叫妈妈,我问了孩子幼儿园的老师说每天接送孩子的一直是孩子的妈妈,其实是孩子姑姑。这种情况我能证明前夫不尽抚养义务,成功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1、你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因你前夫未尽抚养义务,变更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2011-05-07 19:52:01
可以的。
2011-05-07 18:46:45
这种情况可以证明你的前夫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其不适合抚养孩子,你有权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由你抚养孩子,
2011-05-07 18:57:17
应当是可以的
2011-05-07 19: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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