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那种很不管事的人,婆婆留下来的房子,拆迁后再买了套房子,然后就写的我的名字,房子一直都是父亲在管,我也没多问,我去了云南3年,现在回到重庆,因为工作暂时没找到,也没住处,我就回去住,但是我父亲结2婚了,也没住我的房子,只是把房子租出去,可能我那继母的缘故,反正各种谎话来敷衍我,就是不想还我房子,我觉得房子是我的,我有权要回自己的房子,我也找过警察,警察说不归他们管,我又不想和我父亲闹上法庭。真不知道怎么办?能有什么部门专门管这事吗?
你有权起诉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屋,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2011-05-07 19:3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