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的企业以前是工业用地,现在在原有的厂房上装修改成了宾馆,可是现在由于土地使用性质没有更改过来,政府要求我们关门停业,请问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从哪里开始着手?请老师给我一些好的建议,帮我们度过难关,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因此请尽快到土管、规划部门缴纳相应费用,补办土地使用性质变更手续。
2011-05-07 19: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