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5.8日 房东通知要改造工厂,拆移窗户,在没有调解好的情况下,下午带着两人自行断我厂电路,在厂40工人,全部提早下班,直接影响我厂的生产利益!然后在自接电路后,烧坏我厂一个电子称,当天交涉给予赔偿! 5.9日既然耍赖不给予赔偿! 请问我要找哪个部门来维权我的利益????谢谢!急急急
起诉到法院要求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2011-05-08 09:26:32
房东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起诉要求解决,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07天的规定。
2011-05-08 09:33:45
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请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2011-05-08 09:58:40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