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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怎样分割财产??

咨询者 : fa226183 - 山东     时间 : 2011-05-08 10:28:25    状态 : 已解决



08年婚前我父母外地汇款给我首付贷款买房(汇款收取人是我本人,我提出汇款的同时就转存在了女方的名下账户,并在交定金首付时也是用她的这个账户卡刷的。但这几笔汇款和转入她的银行款项非常明确并有银行来往明细)。婚前我装修置办家具家电。房产证名是我(房产证婚后办的)契税、地税等手续都是我的名,但是婚后办理的。 购房发票、银行放贷凭条、都是我的名日期并是婚前。 09年领证结婚,婚前婚后的房贷都是我父母外地汇款到我的户名下,然后我付房贷的,女方婚后不工作,我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全都是依靠我父母的汇款来生活和付房贷。 结婚一年多点,2010年时间女方提起诉讼与我离婚,离婚理由为夫妻感情不合,(无子女)并要求与我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0万的目的很明确。 请问:1:女方这样做我是否可以诉告她是在骗婚? 2:像我们这样的离婚,应该怎样分割共同财产(实质上我与她婚后都没工作。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怎样算这个共同财产?) 3:女方在婚前也有一套贷款购房,婚后也付过一年多的贷款,并在结婚后的一年多内把她的房子卖了。关于这个问题,我是否也可以向她索要她的婚后房贷、并且索要她卖房的部分所得?(这些都是由女方家长一手掌控的但房屋的名字是女方) 4:如果提起诉讼的话,像我这样的问题,我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材料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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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伟   [北京]    15101156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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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8 12:05:16

于家亮   [山东]    1378076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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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8 1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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