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北京针对晚育且为独生子女的给予几个月的产假?按照法律工资都应该正常发么?听朋友说大连都是5个月。即3个月正常产假+1个月晚育+1个月独生子女假。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标准产假90天,晚婚晚育加30天,丈夫单位不休假加15到30天,剖宫产加15天。一般单位还有年假累计,各单位不同。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5-09 16: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