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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纠纷?

咨询者 : limeng1982 - 辽宁     时间 : 2009-08-11 13:18:04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父亲去世后我把存款和丧葬费以及房子都让给了弟弟们,现在他们却诬蔑我说另有十万块钱被我独占把我告上法庭了。我手上有父亲的存折,一部分钱用在了父亲后事,剩下的给了他们,办丧事时有好多没有发票的,但有证人,如果他们让我证明钱去处我无法证明,会不会对我无利?我手上还有他们当初向父亲借钱的借条,可否提出借条的钱作为父亲的遗产?关于房子问题,目前房子是公房,当初是按人口分配的,户主是我父亲,我的户口不再这了并且贷款买了房,只有一个弟弟户口是在房子那,但好几年没和父亲共同居住过,请问我有没有对这房屋的居住权?或有我一部分?如果没有,那变更户主的话我可不可以不同意变更给他们?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袁晓东   [北京]    13521853315

1、他们起诉先要提供你父亲的遗产证据。存折上钱的去向可以通过证据证明。 2、借出去的钱属于你父亲生前的债权,属于遗产。 3、这种房子按规定在你父亲去世后是要收回的,如果没有收回,你父亲的合法继承人都可以主张承租权。

2009-08-11 14:00:2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委托律师办理。

2009-08-12 14:19:33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你若无法证明钱的支出,当然对你不利,应尽快搜集证据提交法庭。存款、房子等遗产是如何让给弟弟的?若没有书面协议等证据,让与不成立,你可主张对你父亲的遗产主张继承; 公房使用权的财产权利可以继承。你的弟弟作为共同承租人,具有相应的财产权利。属于你父亲的使用权部分为遗产。你对该房已经没有权利。你可以作为继承人主张是否同意变更。 沈阳赵律师。

2009-08-11 13: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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