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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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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咨询者 : fa226892 - 山东     时间 : 2011-05-09 17:34:51    状态 : 已解决



干了一个月之后 要辞职不干回家 可是走的头一天店长说丢了东西 总部 不给打工资 说是找到之后在给开 找不到 就的等 我想知道这钱 能要回来么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丢了东西,应该由偷东西的人赔偿,你没有赔偿的责任,你可以要回你的全部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11-05-09 17:41:49

于家亮   [山东]    13780766189

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2011-05-11 14: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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