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您们好! 现有一问题咨询,请多多帮忙! 如在旧村改造中,我家以四人:我父母、我姐和我(儿子)一共批了126个平方地基,现在正在造房子(还没造好),如果办房产证和土地证时就办我爸爸的名字,说好是继承给我,那等两老百年后,再转成是我的名字,这样的话按现在的规定要不要过户费等费用的?还是要我的名字也跟我爸办在一起,就不必按过户办,等我爸百年后就变成我一人的了? 多谢帮忙!我们也想省点钱办证
按照现行的规定,继承缴纳的费用比较少,但是以后是否增加遗产税,很难确定。即使是你父亲和你的名字一起,等你父亲百年以后,属于你父亲的份额属于遗产。天津律师单薇塘沽区办公地址:实验学校对面明珠花园底商 电话:13920776911
2009-08-11 23: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