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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一地离婚?

咨询者 : fa227091 - 天津     时间 : 2011-05-10 12:47:39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天津人,98年结婚,99年生了一个女儿,在这期间他一直没有工作,一直是我一个人在工作,10年,他一出国考察为有出国,在没有回来,至今四五年没有电话,现在他来电话说要离婚,可我住的房子是公公的我们也没有共同财产,离婚我要女儿,我带孩子没有地方可搬。请问,您看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微   [北京]    13671009271

如果你们离婚,能解决的是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在你们名下的财产可以分割,如果不在你们名下的财产你们不能分割,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法律规定的补偿可能难以实现,但你可以生活困难为由,在对方能力所及范围内给予经济帮助。

2011-05-10 12:29:35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如果没有过错,没有补偿。

2011-05-10 13: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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