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跟朋友由于跟人发送口角,把对方打成了轻伤。经派出所民警调解达成了一万五千元的赔偿协议。由于当初没有能力付清赔偿款,我们只现支付了对方5000元了赔偿款。事情到了2011年4月份,派出所民警却打电话通知我们,说对方要两万五千元的赔偿款才能解决此事,不然就要刑拘我们。我问民警为什么会涨价,民警告诉我们说协议的有效期只有半年。我们在半年内没有履行协议,对方要涨价他也没办法。可是事先民警并没有告诉我们协议的有效期是半年。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
协商解决
2011-05-10 14:36:28
只能协商解决,才不会被追究刑责。
2011-05-11 08:39:13
如果已经签署协议,按协议履行。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可信赖的法律顾问——
2011-05-11 12: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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