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员工还有两年的劳动合同关系,但因为结束经营将厂房和设备出租给乙公司,并将员工派遣到乙公司上班,而拒绝对员工的工齡赔偿,甲公司的这种做法合理吗?如果员工在乙公司继续上班到劳动合同期满,那员工的工齡赔偿是由甲公司赔付还是乙公司赔付?谢谢大家了,请详细解答。
甲公司结束经营是否已经注销? 工龄补偿是由甲公司承担。
2011-05-10 15:03:02
不补偿的,应将原来的工龄合并到乙公司,由乙公司依法支付。
2011-05-10 14: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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