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进厂16天发生工伤足弓砸伤鉴定为9级伤残,试用期工资为1000元,约定三个月试用期过后2400元(因为买房单位开过一份收入证明说试用期后2400元),但至今发生事故一年未签合同(我申请过签合同说在医院治疗没批准)。受伤期间单位每月只支付600元生活费,鉴定结果出来后我去厂里协商,厂里只肯给12个月的一次性就业补助而且不是单找当地平均工资而是按照我试用期工资计算(1000*12=12000元)。其他一次性就业补助(10个月)和一次性伤残补助(8个月)说是保险支付,护理费,伙食费,停工留薪费一律不给(说每月600元就是停工留薪费用) 我请问以下问题: 1.我受伤后问公司说没参加保险,但现在公司说一次性伤残补助和一次性医疗补助在保险公司那,公司不负责,我怎么确定公司有没有给我缴纳保险啊? 2.公司支付的12个月一次性就业补助按那个工资标准算啊?(试用期1000元、同期同岗的同事2000元 还是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585元) 3.我住院两个月请求公司陪人护理,公司说没人,后来我老婆护理我的还请了将近4个月的假,她一个月工资2200元,公司不肯支付。 4.因为处于尴尬的试用期,停工留薪按那个工资水平支付呢??(试用期1000元、同期同岗的同事2000元还是平均工资1585元) 5.好心人请帮我算一下我该向厂里索赔多少?谢谢各位了。
1、没参保,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应由公司支付,不是保险公司支付。 有没有参保,可在当地社保查询。 2、本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本人还在试用期,见4。 3、公司应支付。 4、参照同期同岗职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
2011-05-10 15: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