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于2010年11月在工厂工作中工伤身亡,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52条应赔偿死亡赔偿金28万元,现在赔偿还没有到位,我妻子的父母关便向我索要一半的死亡赔偿金,我们之间关于这件事分配产生分歧,造成现在赔偿无法执行,请咨询一下我们双方按照法律应该如何分配这些钱?我妻子的厂方赔偿金应该赔偿给我还是给我父母?还是需要同时赔偿给我们双方? 妻子家情况:她父母共有5个子女,他父亲有退休工资今年70岁 我家情况:我和妻子93年结婚至今,有16岁女儿正在上学跟我在一起生活
工伤死亡赔偿有三大项: 1、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用于丧葬,如有剩余应由所有继承人平分,继承人包括你、你女儿,你岳父母四人。 2、死亡赔偿金,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9109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你女儿应该有,按月支付直到其成员,为你爱人月工资的30%。 在拿到补偿前最好团结一致,争取多向单位多要些赔偿。
2011-05-10 1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