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有过四次婚史,与第一任妻子育有一个女儿;与第二任妻子育有三个儿子,法律在离婚时给公公判了两个儿子,小儿子判给亲婆婆;第三任无孩;现共同生活的第四任妻子带有一女,并更换随公公的姓;也就是公公亲生的共四个孩子(均已各自成家),后婆婆自带有一女(也已成家);二人加起来共有五孩。二儿子跟随亲生父亲、继母一起生活;所住房子在公公名下,现公公年事已高,若在继母之前离世,继母若要继承房产,如果儿子起诉,房子会怎样分配?若继母在公公之前离世,房子又会如何分配?
如果房子是你公公的个人财产,你公公先于继母去世时,房子由继母、你公公的亲生子女共同继承;如果继母先于你公公去世,则房子由你公公的亲生子女共同继承。
2011-05-11 16: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