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有三个儿子,老二去世早,在老大家住,老三一直尽赡养义务,分田地时,奶奶那份在老大的土地使用证上,奶奶,老大去世多年,今年土地被征用,老大家的儿子要继承土地补偿金,奶奶的三儿子是否有权继承
承包地以家庭承包为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老大的地被征用,补偿归老大。
2011-05-11 08:47:16
土地承包经营以家庭为单位。如果在奶奶,老大去世后,他们的土地由老大的儿子继续耕种的话,土地补偿金应由老大儿子享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发生继承的。
2011-05-11 16: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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