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律师:您好! 我早已在电视上从认识到崇拜您了。我描述的有关法律问题是: 几十年前,一平房,为房管局所有、我父亲工作单位分配、我父亲为承租人,共给我们全家五口人居住使用。一哥一姐结婚后户口迁移它址,均在当地区享受到旧房改造政策并拥有了新楼房,我母亲于十多年前去世,我也娶妻生子但户口仍在原址。因此,十多年来户口本上一直只有我与父亲的户口了,而且是父亲独自居住在此。目前,该平房面临棚户区改造,恳请陈旭律师帮我分析在家庭内部我在这次棚户区改造中拥有哪些权利?谢谢! 祝您工作顺利!
你和父亲享受权利,其它人均不享受权利
2011-05-11 13:44:56
你好! 由于你不是承租人,但是你的户口在此房屋,因此你享受跟户口有关的补偿。
2011-05-11 15:09:24
你的户口在该房屋中,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2011-05-11 18:10:06
你和你父亲可以作为共同居住人,得到相应的补偿。
2011-05-12 09:17:45
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2011-05-13 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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