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在公司做了9年了,现在想辞职公司有没有补偿费谢谢!
您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能获得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11-05-11 13:57:17
如果单位不存在违法用工的情况,你自己提出辞职,则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单位存在过错,致使你提出辞职到现在为止你可以得到3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2011-05-11 14: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