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律师您好: 今年2月,我姥姥突然去世。她的四个孩子处理完后事,决定分老人财产,包括房子和银行存款。二儿子怀疑老人生前约有10万积蓄,想通过银行查纪录,知道钱的去向。二儿子说需要原告(二儿子)和被告才能查。可是其他三个孩子都知道老人生前没有这么多积蓄。大女儿一家一直伺候老人,二儿子认为积蓄的“失踪”与大女儿有关系,决定起诉大女儿,查找存款去向。 请问,查询银行存款纪录需要经过这样的程序吗?如若大女儿成为被告,应当如何为自己辩解? 特此,我是替我母亲(大女儿)咨询相关法律,希望得到您的观点和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