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甲以公司名义在未告知公司法人乙的情况下,向丁借钱。并盗用了乙的个人章,再借条上盖印。 后来,乙退出甲公司。 但现在,甲在未还清借款的情况下去世。那么这笔欠款该由谁来承担,乙需要以个人名义承担甲公司的欠款么?
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如果能够确定是公司的债务,乙没有义务承担债务。
2009-08-13 14:19:55
由公司偿还,公司再向甲的继承人追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8-13 18: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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