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律师你好: 想咨询下被公司辞退的赔偿问题。工作3.5个月,税后到手的工资是9800元。但是为了避税公司在合同签订上是写的基数工资数(3千还是4千,不记得了),现在公司无理由要求离职,没有提前通知,说要不降薪(到5000)要不给1个月工资补偿。 我现在想问一下到底应该拿多少的补偿(具体数)?现在还有代通费一说吗?另外不是有一条说工资高于地方平均工资的,按3倍补偿吗? 辛苦您解答一下,谢谢
你的要求均合法。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8-17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