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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已经法院判决给我,对方通过债务的法院判决将房屋转移?

咨询者 : fa228269 - 北京     时间 : 2011-05-12 16:43:35    状态 : 已解决



房屋买卖纠纷,二审终审判决购房合同有效,对方应协助我将房屋过户给我,但由于没有及时保全,判决不久,对方在收到判决书后,将房屋过户给第三人,理由是欠第三人钱,并有正式生效的法院调解书。请问房子还能回转吗?还是我应该重新起诉对方赔偿损失?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申请执行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交属于善意买卖的证据! 当然实在不行,只能要求赔偿!

2011-05-12 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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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您所述,主要在于双方是否有真正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没有,对方是虚假诉讼,不属于善意取得,你可以依法撤销登记,要求其过户与你,并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2011-05-12 16:56:53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你可以提起撤销权诉讼,撤销他们的买卖,主张回转,将房屋过户给你! 可以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1-05-12 16:56:54

麻增伟   [北京]    13811419086

关键看对方是否属于善意第三人,这么短的时间内转移走财产,第三方很可能不是善意的,你可以多从这方面搜集搜集情况。

2011-05-12 17:07:29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对方的行为很可能是恶意转移财产,应当委托律师收集证据,要求撤销登记。 请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将免费给您全面和详细解答。精干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专业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中恒律师事务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北京民事律师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607767393

2011-05-12 22:36:51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 重新起诉对方赔偿损失

2011-05-13 17: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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