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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条文冲突,按那条执行?

咨询者 : fa228352 - 北京     时间 : 2011-05-12 19:50:00    状态 : 已解决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经常居住地和原告住地不在一地,合同履行地在原告住地,原告是否可以按24条,在按原告所在地起诉。被告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会如何裁定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可以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011-05-12 21:44:00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2011-05-12 22:30:43

麻增伟   [北京]    13811419086

一般管辖是原告就被告,但合同纠纷可以是被告也可以是合同履行地,并不冲突。

2011-05-13 08:49:59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原告可以按24条,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前提必须有证据证明.

2011-05-13 09:47:54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2011-05-13 17: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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