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名实习大学生,六月份毕业。现在在北京的一家家政公司工作,公司跟我们签了一份 就业人培训协议。上面说要有工资后一年时间分批扣除培训费共计5500元,请问是否合法?培训期间90%是本公司人员授课。 另外培训协议上就规定我们的劳动合同是两年,请问如果现在离开,是否用赔偿公司说的违约金5500元?谢谢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如果为劳动者提供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但如果只是公司内部培训的,不是来自于第三方培训的,不能构成专项培训。
2011-05-12 22: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