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将一辆长安面包车转让给陈某,我们之间有协议,于2010年7月7日转让,同年9月我不在场,买方办理审车手续,但买方未过户,我已多次催促,然而买方于2011年1月将车又转让给第三方任某,但还是未过户,现任某已出车祸,造成一死两重伤。而且任某未取得驾驶证。我有责任吗?
车主对车的正常行驶没责任的话,不承担责任。
2011-05-13 08:47:51
你好,如果过对方没有驾驶证或者其他手续,你要承担一定责任。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2011-05-14 09: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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