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患癌症去世,再去世前没有征得我的意见就自立遗嘱,将我俩的共同财产赠予他的姐妹,不知道这种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您好! 遗嘱只能对自己的合法财产进行处分,如果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属于另一方的财产赠与无效。
2011-05-13 10:13:12
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2011-05-13 10:14:58
该份遗嘱部分无效,他只能处分一半财产。
2011-05-13 10:21:13
1、处置了属于你的那部分,效力待定。 2、你丈夫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他的那一半立遗嘱。
2011-05-13 10: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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