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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要欠款?

咨询者 : fa228802 - 辽宁     时间 : 2011-05-14 13:32:42    状态 : 已解决



两年前,我借给我的一位朋友10000元钱,当时说十天半个月就还,我也没多想,就借给了他,当时我弟弟在场,没打欠条。可是这么久了,他一直以手头没钱推脱不还,还不接电话,我很生气。最近我急于用钱,就找到他单位,可是他还是躲着我,我也不可能天天去他单位守株待兔。迫于无奈,他给我回了一个电话,我做了录音。内容很详细,有双方姓名、借款时间、借款数额等等。请问;单凭这些,我如果起诉他可能胜诉吗?我还需要搜集哪些相关证明?(他是不会给我打欠条的)另外,他现在在打离婚,也是对簿公堂,我想问:他的债务多余财产,是不是夫妻双方公共承担债务?需不需要他打给我欠条作为他们分担债务的证据?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王同林   [北京]    13810524592

需要打欠条,再起诉。

2011-05-13 19:35:12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可以以此作为证据起诉。 他的债务由他夫妻偿还,离婚了也应由他们连带偿还,不必出条,你就可随便找其中一人偿还。

2011-05-13 20: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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