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因咳嗽到甲医院住院治病一周。甲医院认定为肺结核,推荐去专科的乙医院。去乙医院后,医生在甲医院结论的基础上给开药治疗(没有住院),并提醒每两周做一次肝功能化验。期间共去乙医院三次。我父亲在第一个两周后化验肝功没有问题。后继续吃药。在第二个两周后再化验肝功就明显异常,因乙医院没有床位医生建议去丙医院住院治疗。说那里的保肝治疗比他们那里好。最后丙医院接诊后确诊为药物性急性肝功能衰竭,住院一周后我父亲死亡。请问:1、这属于医疗事故吗?如果是,我应该怎么申请赔偿?是向卫生局提出还是向法院提出? 2、这三家医院是都各自有何责任?还是应该完全由乙医院承担责任?还是甲医院和乙医院分担责任?各承担多少责任?3、我需要举证吗?举证的话都需要什么?谢谢!
甲与乙医院具有诊疗过错的责任,建议依据过错赔偿之诉起诉到法院维权.根据过错程度确定责任比例.你应尽快申请封存病历,然后进行有效复印病历资料
2011-05-13 22:03:09
你好! 1、你父亲的死亡原因非常重要,其死因是药物性急性肝功能衰竭,并且在甲乙两家医院都吃过药,因此应当确定你父亲是吃的什么药导致死亡的才能确定由哪家医院承担责任。 2、 如果要证明你父亲是因为吃了甲或者乙医院开的药而导致药物性急性肝功能衰竭需要做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尽快做,否则过了时间很难再得到证据。因此不知从事故发生到现在过了多长时间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3、医疗事故鉴定确定后可以要求医院索赔,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维权。 可以电话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1-05-15 17:45:33
你好! 应当及时求复制并封存病历以防医院篡改!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2011-05-23 22: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