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结婚时一起买的 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 离婚后没有做财产分割 女方搬出去了 房子是男方和他们儿子居住 女方因为种种原因 已经完全失去了联系 几年过去了 现在儿子要买房装修要贷款 要用此套房子做抵押 但是 银行的人说 要出示女方放弃房子的证明 才能将房子做抵押 可是 找不到女方 怎么办? 除了这套房子再没别的可抵押了 女方与其家人也断绝了联系 男方能联系到女方家人 是否能做什么证明?
不能,女方是共有人,需要女方本人同意抵押
2011-05-14 06: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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