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6月15日上班的,试用期1个月后,当时公司也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到现在,公司说要签订合同。我也了解了一下新《劳动法》,具体我怎样来维权呢?谢谢帮助
一个月内签合同的,不违法
2011-05-14 09:13:55
公司没有与你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你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即可获得赔偿。
2011-05-14 09:23:19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2011-05-14 09: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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