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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权房屋的继承问题?

咨询者 : ellie113 - 江苏     时间 : 2009-08-17 16:14:45    状态 : 已解决



父母离异。父亲一人在上海居住在公房里,只有使用权。如果父亲去逝,作为女儿的我,能否继承?需要有遗嘱吗?母亲,我,弟弟,是否都有继承权。怎么分配。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有权继续居住,无权继承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8-17 19: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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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子女可以要求继续承租该房。

2009-08-17 18:25:35

周光成   [江苏]    13064938045

原则上对承租的公房没有继承权。当然与现居住人或者现承租人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在承租人去世后有权继续承租居住。否则,房屋由单位收回。

2009-08-17 16:54:23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你母亲作为配偶可以要求继续居住!

2009-08-18 09:45:04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房屋使用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继承。设立遗嘱有效。

2009-08-17 18:41:30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你和弟弟有使用的权利,因房屋所有权还不是你父亲的,所以还不能继承。

2009-08-17 21: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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