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师你好。我是潍坊青州的,因妻子离家出走五年未归09年我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法院让我交了1550元诉讼费,600元公告费。我想问一下交这些钱合法吗?谢谢
是合法的。
2009-08-20 06:13:29
不合法,诉讼费应该是300元,公告费是270元(中国法院报上公告)
2009-08-20 08:17:29
不合法。
2009-08-20 09:33:44
不合法。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
2009-08-20 07:59:09
个人认为合法不合理,咱们山东法院对于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一般是50——100元。如果你对法院受理费数额有异议,可书面向立案庭提出。
2009-08-20 09: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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