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0年8月18日租房,租房合同日期为9个月(2010.8.18~2011.5.18)。因实习延后又续租半个月即到6.2日。后因实习结束提前与5.18日 问1、我能否全数要回半个月的续租金。(当时房东同意如提前可退回) 2、押金为一个月,能否全数要回。 3、如房屋内有东西毁坏,我要负责多少赔偿金。谢谢
你好,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不再续租的,房屋押金应当退还;2、如果房屋内物品有损坏的,需要赔偿的。
2011-05-14 17:23:59
1.2.可以,3,要的
2011-05-14 18:22:21
2011-05-14 20:57:0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