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债务人所承包的土地可否执行?外出躲避判决是否犯罪??

咨询者 : miaowanhua - 辽宁     时间 : 2011-05-15 09:49:59    状态 : 已解决



债务人于2002年交通肇事(17周岁),2004法院判决其承担全部责任.从肇事后就没有再见过本人(法院开庭审理都是代理人出的庭),至今已7年多.请问;是否可以执行其承包的土地,是否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闫婷婷   [山西]    15834022614

1、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我国没有这项罪名。

2011-05-15 10:14:5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