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我妈妈跟我爸爸结婚了,然后在我三岁的时候我爸爸去世了,爷爷又给我妈妈找了一个入赘的,92年顺义区房本改革,我家的房本写的是我妈妈的名字,后来因为赡养的问题跟我爷爷打起了官司,具体不清楚,但是法院说我18岁成人后可以回去继承我爸爸的遗产 后来我们那块地方拆迁了,红本据听说也换成我爷爷的名字了 我想问的是,我能得到属于我的东西么? 爷爷是如果更换的房本 注:我爷爷和我妈妈的白皮书都在我们家,更换房本不应该把白皮书收回去么?我家一点消息都没有,我们哪里拆迁也没有给我们打过电话,我们的户口在哪里
你好! 1、你父亲的遗产你有权继承,属于你应当继承的份额你当然有权要回。 2、房本你妈妈的名字,并且你父亲去世后你对该房屋也有继承权,所有没有经过你妈妈和你的同意是不能过户到你爷爷名下的,即使过户了也应当认定为无效。 3、有些细节问题你没有表述清楚,建议你电话咨询,将问题说清楚以便帮助你分析。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1-05-15 18: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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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5 22: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