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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的债务?

咨询者 : fa229611 - 北京     时间 : 2011-05-15 21:16:11    状态 : 已解决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自主在外经营另一方不知情,所欠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承担吗

  另外 12 位律师回答

向鹏   [上海]    13916958923

您好! 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进行经营活动,且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2011-05-15 21:20:1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一方经营的收入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产生的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外一方无须偿还。

2011-05-15 21:43:18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主要是要看其收入是否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的开支。

2011-05-15 22:21:29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一般算共同债务,要承担

2011-05-16 06:07:46

麻增伟   [北京]    13811419086

原则上要承担,但若能证明经营收入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可认定为个人债务。

2011-05-16 08:05:22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一般另一方需要承担。

2011-05-16 08:27:27

韩冰   [北京]    13901073030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进行经营活动,且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属于夫妻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可以找夫妻任何一方偿还,不知情的夫妻一方偿还后可以向令一方追偿。追偿途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请搜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详情请打13901073030电话咨询 或找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5-16 08:57:39

郑吉文   [北京]    13911825559

根据你所述,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2011-05-16 09:06:56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一般是夫妻共同承担。Q Q1508661101

2011-05-16 10:17:52

王华伟   [北京]    15101156836

不负承担责任。详细情况咨询,请拨打热线电话13717589801

2011-05-16 13:15:56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如果能够证明其经营所得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则一方不必承担债务。

2011-05-16 17:13:42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个人债务 可不承担。

2011-05-16 22: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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