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吵架后闹离婚期间,男方把房子门锁换掉,不予开门,每次回去拿东西都要报警,由民警陪伴下才可今入房子,这个房子是男方母亲的名字,但是是结婚用的新房,一直是与男方父母一起居住,居住了5年。就算是带着孩子去也不给开门。 现,我与孩子(3岁的男孩)居住在我父母不到40平米的独单中,我没有固定工作,男方不给任何抚养费用及生活费用。 这种情况下,是否构成遗弃?是否需要起诉?我现在应该要怎么做?
男方的行为构成了遗弃罪,你有权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支付你和孩子的生活费用。
2011-05-15 21: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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