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石家庄的集体户口,爱人的户口在邢台农村。他们当地让结婚的妇女每三个月做一次孕检,不做就罚伍佰元。我们都在北京上班,回去一次不容易。我公婆也招架不住他们。请问他们这个政策有法律依据吗?我是不是有必要在北京这边做个计生证明寄回爱人老家?
有政策依据,建议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处理。
2011-05-16 09:17:12
协商解决。
2011-05-16 13:07:49
可以主张做孕检,但不做就罚款,看是什么部门做出的规定,是否是有权处罚的机关。
2011-05-16 14:40:45
你好! 三个月做一次孕检不做就罚款,不知是什么部门作出的决定。
2011-05-16 17:03:42
三个月做一次孕检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
2011-05-16 20:37:02
缺乏法律依据。
2011-05-16 21: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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